时间:01-17人气:18作者:心不在烟
吉林市供暖温度标准要求室内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,居民家中温度应保持在18至22摄氏度之间。供暖季从每年10月20日开始,到次年4月10日结束,持续近6个月时间。市民可通过测温工具或联系供热公司确认自家温度是否达标。
实际供暖温度可能受建筑保温、楼层位置等因素影响,老旧小区温度可能偏低。供热公司需定期检修设备,确保供热系统稳定运行。市民发现温度不达标时,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投诉,要求测温整改。吉林市对供热违规行为设有处罚措施,保障居民温暖过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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