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9人气:15作者:西凉茉
裹脚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被正式废除,但民间习俗延续到1950年代初才逐渐消失。清朝末年已有反对声音,民国时期多次立法禁止,直到1950年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才彻底取缔这一陋习。许多老年妇女仍保留着小脚特征,成为历史见证。
裹脚始于五代时期,盛行于明清,女子从幼年开始用布条缠脚,导致脚部变形畸形。这种习俗严重损害女性健康,被视为封建压迫的象征。新中国成立后,政府大力宣传男女平等,裹脚作为封建残余被彻底清除,现代女性已不再遭受这种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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