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几个月内?

时间:01-18人气:21作者:国民帅比

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当在项目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提交。建设单位需组织监理、设计、施工等单位共同核对工程内容,确保所有文件符合规范要求。这段时间内,各方要协调解决遗留问题,办理移交手续,避免影响项目最终验收。

施工单位需在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和保修文件。勘察、设计单位也要配合提供相关技术资料。若遇特殊情况,可申请延期1个月,但需提前报备。逾期未完成的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,影响项目整体备案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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