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7人气:10作者:半夏半心
唐朝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,负责审理全国重大案件。大理寺长官称大理寺卿,下设少卿、丞等职,官员多达数十人。大理寺直接对皇帝负责,不受地方管辖,案件需经三司会审复核。大理寺还设有监狱,关押重犯,如谋反、贪污等罪。
大理寺与刑部、御史台合称“三法司”,共同维护司法公正。大理寺审判案件需记录卷宗,定期上报皇帝审批。唐朝法律规定,大理寺判决后犯人可申诉,冤案需重审。大理寺官员需精通律法,考试合格才能任职。大理寺还参与制定法律条文,修订《唐律疏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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