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风导致工程延期,发包方需要支付工期延长损失吗?

时间:01-20人气:14作者:若時間倒流

台风属于不可抗力,发包方一般不需要支付工期延长损失。根据合同约定,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工期延误,承包方可申请顺延工期,但额外费用需视情况而定。若发包方未及时提供施工条件或材料,需承担相应损失。实际案例中,台风后双方应协商工期调整,明确责任划分。

工程延期损失是否赔偿,关键看合同条款和台风影响程度。若发包方提前购买保险或预留风险金,可减少纠纷。例如,某项目因台风停工15天,双方协商后发包方补偿部分窝工费。建议发包方加强风险管理,避免类似损失扩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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