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强险从哪年起正式实施?

时间:01-18人气:14作者:爷就是很拽

交强险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,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购买,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赔偿。保费根据车型和用途确定,私家车每年约950元,摩托车约120元。未投保车辆将被扣留并罚款两倍保费。

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、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。每次事故最高赔付金额为12.2万元,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,医疗费用1万元,财产损失2000元。赔偿实行"无过错责任"原则,无论车主是否有过错,保险公司都会在限额内赔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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