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8人气:23作者:水木清华
郡县制的最大特点是权力高度集中,中央直接任免地方官员,地方官员对皇帝负责。郡县长官由中央派遣,不得世袭,确保政令畅通。全国划分为郡县,层层管理,地方无自主权,一切听命于朝廷。这种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有效防止了地方割据。
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,彻底消除了贵族世袭的特权。地方官员定期考核,政绩好坏决定升降。全国统一法律、税收和军事,地方无法独立。这种管理模式延续两千多年,成为古代中国稳定统治的重要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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