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8人气:29作者:依若萱
《劳动保险条例》于1951年颁布,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。条例规定了工人和职员在疾病、工伤、生育等方面的保险待遇,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职工。条例的实施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,为后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础。
条例颁布后经过多次修订,逐步完善了保险项目和标准。1990年代,条例与《社会保险法》等新法规衔接,形成了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。如今,劳动保险已成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制度,惠及亿万劳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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