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15作者:嗜魂龙吟
国家综合档案馆电子档案保存时间因档案类型不同而异。重要文件如法律文书、历史记录等会永久保存,普通工作文件一般保存30至50年,临时性文件保存10年左右。档案馆会定期检查档案状态,确保数据可读性。
电子档案保存依赖技术更新和设备维护。档案馆每5至10年迁移一次数据,防止存储介质老化。遇到格式变化时,会转换成通用格式。特殊档案如地震、疫情等灾害记录会长期保存,供后人研究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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