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8人气:28作者:南沐成辰
企业领用循环使用导热油应计入“周转材料”科目。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,导热油多次使用且价值较低,符合该科目核算范围。领用时需分摊成本,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,确保费用合理分摊。企业需建立台账管理,跟踪导热油的使用寿命和更换情况。
若导热油价值较高或使用周期较长,也可计入“固定资产”科目。此时需满足单位价值标准和使用年限要求,按月计提折旧。企业应结合自身会计政策选择合适科目,确保账务处理准确。定期盘点导热油数量,避免资产流失,同时做好相关凭证和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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