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通判是几品官?

时间:01-20人气:13作者:轩羽枫羯

明朝通判是正六品官,负责辅佐知府处理政务,分管粮税、诉讼等事务。通判在地方官职中地位较高,直接向知府负责,拥有一定的决策权。明代通判的品级固定,不随地区变化,但实际权力因地方事务繁简而异。通判还负责监督地方官员,防止贪腐行为。

通判的职责包括审核账目、处理民间纠纷、管理户籍等,工作涉及面广。明代通判的俸禄约为每年六十石米,相当于现代数千元收入。通判任期一般为三年,表现优秀者可升迁至知府或中央部门。明代中后期,通判职位逐渐被削弱,部分职能被其他官员取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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