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22作者:碧空云断
中国最早的法院出现在秦朝,那时称为“廷尉”,负责审理全国重大案件。汉代沿袭这一制度,地方设有“郡守”和“县令”处理司法事务。唐代进一步完善,中央设“大理寺”,地方设“州府衙门”,审判制度逐渐规范化。
宋朝设立“刑部”和“御史台”,加强对司法的监督。明清时期,“三法司”制度成熟,由刑部、大理寺、都察院共同审理案件。现代法院体系则始于清末新政,1906年改大理寺为“大理院”,成为中国最高审判机关,标志着司法制度的近代化转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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