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8人气:12作者:历日旷久
唐朝地方行政机构主要分为道、州、县三级。全国分为十个道,道下设州或府,州县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。道的长官叫采访使,负责监察地方事务。州的长官是刺史,管理一州行政;县的长官是县令,处理县内具体事务。这套制度确保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。
州县之下还设有乡、里等基层组织,负责征收赋税和徭役。地方官员定期向中央汇报政务,重大事务需上报批准。这种层层分级的体系,让唐朝能够高效管理广袤疆域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藩镇势力逐渐壮大,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掌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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