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26作者:花间一壶酒
委托代销商品在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,不确认为销售收入。企业需等到受托方实际售出商品并收到代销清单后,才能确认收入。这种模式下,商品所有权风险仍属于委托方,直到最终售出。
代销商品的收入确认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。企业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销售情况,准确记录收入时点。会计处理上,委托方需设置“发出商品”科目,待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结转成本和收入,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业务实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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