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9人气:21作者:再见旧时光
其他应收款不能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,两者属于不同的会计科目。其他应收款记录的是企业应收的暂付款项,比如员工借款或押金;其他应付款则是企业应付的暂收款项,比如押金或代收款。强行转账会导致账目混乱,违反会计准则。
企业需通过合法途径处理款项转移。例如,先归还其他应收款,再重新签订其他应付款协议。实际操作中,需保留完整凭证,确保账目清晰。若涉及复杂业务,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,避免财务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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