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14作者:狂剑血王
大理寺设立于唐朝,是古代中央司法机构,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和复核地方判决。唐朝时期,大理寺长官为大理寺卿,下设少卿、丞等职,官员多达数十人,每日处理案件上百起。宋朝沿袭此制,大理寺仍为最高审判机关,与刑部、御史台并称“三法司”。
明清两代大理寺职能有所变化,明朝大理寺主要负责复核案件,清朝则改为复核死刑。清朝时期,大理寺设卿、少卿各一人,属官二十余人,每年审案数千起。清末新政时,大理寺改为大理院,成为近代最高法院雏形,延续了千年司法传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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