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9人气:28作者:醉舞烟
包拯担任开封府尹时,年收入包括俸禄、赏赐和地方供奉。他的基本俸禄约为一万贯,加上赏赐和额外收入,总收入可达数万贯。当时一贯铜钱相当于现在的几百元,换算下来年收入确实超过千万。包拯还常收到地方官员和百姓的礼物,进一步增加了他的收入。
包拯的收入在宋朝官员中属于高薪阶层。他清廉自守,拒绝大部分贿赂,但合法收入已足够优渥。据史料记载,包拯去世时家产不多,说明他并未将收入据为己有。他的高收入主要源于朝廷重用和职位重要,而非贪污受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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