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20人气:16作者:艺小萌
小区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。开发商无权单独出售或出租,业主共同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地下车位产权归属需看规划用途,未明确归属的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业主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管理停车场,收益用于小区公共开支。
业主对地下停车场拥有共同管理权。物业公司需经业主同意才能收费,收费标准需公示。开发商或前期物业无权擅自定价,业主有权监督停车场收支情况。若开发商违规出售车位,业主可依法维权,要求返还收益或恢复共有使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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