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9人气:17作者:万年老二
委托代销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,具体在会计核算中列示为存货的一部分。企业将商品委托他人代销时,商品所有权仍归属委托方,需通过本科目核算反映其成本。实务中,企业会设置明细科目记录不同代销商品的数量和金额,确保账实相符。本科目余额一般在借方,表示企业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。
委托代销商品在销售完成前不确认收入,仅反映存货状态。当受托方实际售出商品并结算货款时,委托方才结转成本并确认收入。企业需定期核对代销商品台账与受托方反馈的销售数据,确保会计信息准确。本科目期末余额会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,体现企业的资产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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